罗淑蕾表示,既然要赦免台商就干脆一点,与其减轻不如免罚。
你好台湾网8月12日消息 国民党“立委”罗淑蕾拟提案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主张大赦台商,鼓励回流台湾投资,台商补办登记完全免罚。这项修正草案由罗淑蕾等四人提出,费鸿泰等15名“立委”连署,预计在“立法院”下个会期提出。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行政院”今年3月初决定让台商“补报户口”,并减轻罚责最低罚5万元,至于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在1亿美元以上,或涉及主管机关公告的核心产业科技有关业者,罚锾金额由主管机关个案处理。罗淑蕾认为,这样的作法实质意义不大,应该全面“特赦”台商。
罗淑蕾表示,台当局曾三度受理违规西进投资大陆的台商补办许可登记,补办登记案件数及金额有攀升趋势,现在新当局也着力在松绑两岸法规,因此拟修法让特赦台商,加速企业投资的正常化及透明化。
根据“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统计,台商补办许可登记第一次为1993年,总计有8,067件补登记案,补办投资金额合计20.28亿美元;第二次在1997年,有8,640件、32.35亿美元;第三次为2002年,有1万2218件、59.68亿美元。
她指出,若违反该条例第35条规定,依第86条罚则处以5万元以上、最高2,500万元以下,之后减轻罚责,但超过1亿美元以上投资金额或技术合作价值的业者,罚锾金额为“自由心证”。
罗淑蕾表示,既然要赦免台商就干脆一点,与其减轻不如免罚,因而提案修改该条例第35条第5项、增订第6项规定:台商在特赦条例公告期间一年内,向“经济部”报备者,不适用该条例第86条规定,让补办申请许可的台商完全免于处罚,也希望台当局纳入两岸松绑法规的政策来推动。
“陆委会”高层指出,马英九当局上台后,“经济部”重新递送新草案版本,主张台商补办登记完全免罚。国民党“立委”提出的修正草案版本,不知与“经济部”最新版本有何不同,若有不同意见,可都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