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当局“经济部常务次长”侯和雄,利用职务之便关说、舞弊。检方28日对该案侦结,依贪污等罪嫌起诉,求处20年重刑。
台湾南投“地检署”发言人指出,侯和雄与台湾鼎岳工程顾问公司负责人黄燕同、顾问陈显智、黄清和及“第二河川局长”张义敏为旧识。今年初,“第二河川局”执“行政院”八年八百亿(新台币,下同)治水预算时,将经费九百六十七万元的老庄溪排水工程,采限制性招标最有利标;黄燕同即利用机会,要求侯和雄帮忙取得工程承揽权。
侯和雄向张义敏关说后,陈显智前往“河川局”办公室拜访。张义敏即将老庄溪工程评审委员名单,泄露给陈显智。而侯和雄除向黄燕同强调张义敏已答应协助取得工程,还表示将向张义敏关说该公司老庄溪“服务建议书”优点,并暗示将服务建议书寄到侯妻住处“较安全”。嗣后,鼎岳公司取得老庄溪工程。
今年三月间,自来水公司第六区管理处办理镜面水库浚渫工程,也采限制性招标最有利标。与侯和雄同为太平洋海洋科技协会会员的黄清和,因需要筹措研究经费,候和雄即主动指示黄清和去拜访第六区管理处经理杨水源。
当时,杨水源因正要透过候和雄,争取升任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对侯和雄的指示都全力配合。因此,在镜面水库工程尚未上网公告前,即向黄清和简报工程技术服务内容。后来,黄清和取得镜面水库水深测量部分工程。
此外,侯和雄自2005年间担任高雄市南台湾产业科技推动协会理事长,以协会名义陆续向“中油”、台电、自来水公司募款,却涉嫌将协会账户款项,转帐到侯和雄平常用于买卖股票、以儿女名义设立的账户内,先后侵占三十五万元。
侯和雄等人应讯,都坚决否认涉贪污、泄密等罪嫌。检察官则根据相关事证,认定被告明确,分别求处重刑;且在起诉书直指侯和雄“胆大妄为,严重破坏风纪,有辱官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