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 中广网香港4月24日消息(记者 吴新伟) 香港前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林永康,被揭隐瞒在澳洲公干期间居于自置物业,讹骗全额海外住宿津贴,并在任署理私隐专员时以权谋私,擅自利用“公干”名义,申领个人外游澳洲来回机票开支及全数膳津,涉款近13万元。
法官昨天裁定林4项罪名成立,斥其行为显然不诚实,坚持前往不需要的海外公干并申领费用,严重滥用公帑,行为严重失当。法官又不接受他说不清楚申请出差津贴内部指引的解释,认为是明知故犯,不排除判处监禁,林永康续准保释候判。
此案件将在5月15日判决。被告离开法庭时未发一言,面色沉重。
擅改规定申领全数津贴
现年60岁的被告林永康否认3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不当的罪名。经审讯后昨日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裁决时表示,被告加入私隐专员公署9年之久,并出任重要职位。法官续指,在98年初,署方曾就有关的海外住宿津贴申领项目发出内部指引文件,被告曾签署确认。被告于2000年7月,曾向上级申报及归还津贴4成差额,即980余元,法官遂确信被告知道在海外公干时,留宿在自己家中只可申领住宿津贴的6成的规定。
法官表示,被告在出任署理私隐专员时擅自改动申领规定,并于05年出席海外会议时,以“公干”为名,申领来回机票及全数津贴。被告在没有强烈理由下改动规定,严重滥用公帑,严重失当。
滥用公帑罪成 月中宣判
林永康96年加入私隐专员公署任助理专员,99年升任副专员,但05年不获署方续约。案情指,被告于01年至03年间,到澳洲公干时,多次向上级申领全额津贴,隐瞒他在公干期间留宿于自置物业。另外,02年前私隐专员邓尔邦规定被告出席澳洲“维多利亚省私隐事务专署”委员会议时,须以事假申请前往。惟被告及后出任署理私隐专员时,私自改变邓的决定,并于05年2月至6月3次出席该会议时,申领总值10万元的来回机票及全数津贴。
林永康出身公务员,在港英政府时代,任职前信息科技署超过18年,离职后曾替私人公司工作,直至1996年加入私隐专员公署出任助理私隐专员,99年升任副专员,在爆出涉嫌骗取津贴事件前,职位属公务员编制首长级D3级,月薪逾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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