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1月23日电 有“演唱会之父”之称的张耀荣,去年4月被颁令破产。其后他透过代表律师要求撤销破产令,但遭较早前申请他破产的律师行反对。张耀荣22日再透过律师代表要求撤销破产令,并称大部分债项已还。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张耀荣的代表大律师22日以张手上大把楼宇及现金为理由,要求法庭尽快解除其破产令,但遭债主之一的律师行反对,指张高估其物业市值,又未能交代其资产及还款细节。高院法官22日下令张耀荣须于14天内呈交誓章交代实况,并给债主时间回应,最后由破产管理署署长向法庭交报告后,才决定是否解除张的破产令。
张耀荣回应记者查询时表示:“之前的一切文件都交由律师处理,既然需要我在一些文件上签名作实的话,我准备今日就去签署。”
张耀荣的大律师指出,破产管理署早前列出张的4名债主,即一名冯姓男子、星展银行、税务局及时富,当中首3名债主的债务已经清还,而时富亦与张耀荣达成还款协议,目前张只欠94万5千元。
大律师列举张的部分资产,指张耀荣手上资产充裕,足以保证可承担律师行的债项。
大律师指即使不计朋友出资的物业,余下两单位仍远超拖欠时富及律师行两方近200万的欠款,张耀荣亦愿意向法庭承诺卖楼还债,因此法庭应尽快解除破产令。
不过,债主萧黄林陈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指,张仍未有全面透露其资产情况,他未能交代早前还债资金来自其公司耀荣、其子还是其它人士,而且他们对窝打老道物业值600万之说有所保留,认为该物业只值370万,因此质疑张耀荣的资产未够保证可还债。
破产管理署同意律师行所指,指张耀荣虽“有钱还”,但他确曾隐瞒于7间公司持有股份的事实,虽然其代表律师早前指当中5间公司并不活跃,该次隐瞒并不算很大行为失当,但法庭仍有权以破产人行为不当为由拒绝解除破产令。
由于法庭对张耀荣的资产仍未清晰,因此暂委法官杜溎峰要求张须于14天内交代资产,再押后解除破产令的聆讯。法官并直言,其实如非张耀荣“太懒”,迟迟没有坐言起行处理好债务,案件也不用弄成今日田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