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8日电(记者章利新、陈冀)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记者近日在广东农村采访,亲自感受了这个省一些地方在推进乡村民主建设方面的实践。
“四民工作法”促进社会和谐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马星村以前是出名的上访高发村,去年破天荒地成了“零上访”村。促使这一明显变化发生的,是惠州市在全市推广的“四民工作法”。
所谓“四民”指的是民主提事,集智于民;民主决事,行权于民;民主理事,自治于民;民主监事,取信于民四个环节。
“四民”中浓缩的民主权利还被编制成农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小册子,分发到家家户户,其中绘有工作法的流程图:村集体或村民提出事项--征求意见、形成议案--张榜公布3天、由群众海议--召开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初议确定初步方案--张榜公布7天、再由群众海议--组织公决、村民或户代表80%以上通过并签名--公布公决方案、村委会组织实施、理事(理财)小组监督--定期公布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公布办结情况。
“有了这个本子和这个程序,事情该怎么办,大家心里都清楚了。尤其有了‘海议’和‘公决’,大家想说的有地方说了,议事的积极性也高了。” 马星村村民黄观胜一边翻着一本已经旧了的小册子,一边向记者介绍说。
田牌村村委会主任何日胜告诉记者:“现在定下来的事办起来十分顺利,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也高了。”去年该村按照“四民工作法”办了两件大事:文化小广场建设和村道硬化工程,在公决中的通过率分别为87%和88%。
“四民工作法”不仅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还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惠州市龙门县从“四民工作法”实施以来,2006年完成农业总产值14.87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20元,分别同比增长4.6%和9.5%。
广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省85%的村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68%的村把这些规章制度印成小册子发到农户手中,成为一种“触摸式民主”。
“廉政村官”工程让干部想腐败都难
“腐败村官”问题一度成为农村群众意见最强烈的问题。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县通过设计一套民主监督制度,成功地推行了“廉政村官”工程。
阳东县各村的公告栏被村民形象地称为“制度上墙”,村里大小事务都事无巨细地公布于此。“每月公开”“每季公开”“及时公开”“补充公开”“回音壁”等栏目,让村中事务公开透明。
针对群众最为关心的财务问题,阳东县还制定了“三笔汇签”的民主理财制度,即在各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会审联签制度,每笔开支都要经办人签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方可入账。
村民邓传贵说:“过去村里财务管理混乱,钱花到哪里谁也说不清,而‘三笔汇签’后每一笔账都要经过多双眼睛,干部现在想腐败都难。”
目前在阳东县,土地和财产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征地款管理、公益事业管理等重大事项,都由村民代表参与决策,并向村民公布,对村干部的决策行为进行监督。阳东县还健全完善了村民代表常任制,规范村民代表资格和权利责任义务,对代表颁发证书,造册登记。
据阳东县县委书记莫定伟介绍,“廉政村官”工程在阳东县全面铺开3年来,已初见成效。2006年,全县群众信访总量不足百件,比实施“廉政村官”工程前的2003年下降了66.5%,信访总量呈现逐年减少趋势。
阳东县只是广东省村民实施民主监督的缩影。据广东省民政厅的统计资料显示,广东省95%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93%的村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普遍建立了村务公开栏。2006年对133个村的抽查结果表明,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优良的村达到60.9%,及格率达87.2%。
觉得民主看得见摸得着
广东省还力图将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渗透到农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方方面面。
在广东省近年来的村换届选举中,除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的候选人竞选活动外,还允许村民进行“自主竞选”,使有意参选的村民可在村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竞选活动,为有意竞选者提供了舞台。
而在投票选举中,广东省还首创了派出选举观察员制度。2005年第三届村委会选举,全省各级共派出观察员2795名,观察2100个村(居)的选举,共发现违法违规选举126宗。
在采访中,许多村民感慨地告诉记者,过去提到民主权利,都觉得那是挂在墙上的面子活儿,离生活很远、也够不着。可是现在这些民主权利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看得见摸得着,行使有效,真的有了当家做主人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