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2日电 台当局立法机构今天将“正副领导人职务交接条例草案”及促进立法机构协商透明化的相关修正草案,排入25日的议程。
据“中央社”报道,台“立法院”今天召开“程序委员会”,将“正副领导人职务交接条例草案”及“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列入下一次(25日)“院”会讨论事项。
“正副领导人职务交接条例草案”明定,台选务机构公告正副领导人当选之日起七天内,应成立“正副领导人交接委员会”,由领导人当选人指派负责人;委员由现任领导人与领导人当选人各推派二分之一名额,现任领导人推派未足额者视为放弃。
而“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草案”若经三读通过,岛内现行不公开的党团协商制度,将全程录像、录音、记录,且并同协商结论刊登公报,同时,也将现行四个月的协商期限缩短为一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