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3月9日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陆浩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导思想明确、内涵深刻、论述透彻,肯定成绩实事求是,总结的四条经验非常精辟,我完全拥护和赞成。报告既是五年全国人大工作和经验的总结,也为我们各级地方人大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一是现在每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有40名代表列席十分必要,建议今后最好能适当增加名额,安排基层的人大代表都能列席一次。同时,多组织代表进行视察,进一步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二是到2010年要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有两年时间,任务很重,建议要对现有的法律认真总结、梳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集中解决一些重大的立法问题。
徐守盛代表说,五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外事等方面依法履行职责,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人大工作必须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一是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的问题进行立法,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建议进一步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统一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刘伟平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通篇贯穿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彰显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新理念,反映了时代要求,代表了人民意愿,我完全赞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履行职责;更加注重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建议在制定和实施新当选代表履职培训计划时,多听取代表对培训需求的意见,以提高培训质量。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代表说,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这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首要任务。
关于立法工作,代表们畅所欲言,提出了具体建议。张津梁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应加强对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加强各级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委员中立法执业者的数量和素质。梁明远代表建议尽快制定人民调解法。修改刑法相关内容,完善刑法关于减刑、假释的有关规定。程有清、杨志强、许海、马光明代表建议,尽快制定西部大开发方面的法律,把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列入立法计划,从法律方面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乔汉荣、刘基、张景辉、安国锋代表建议,要高度重视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的立法工作,通过立法来解决东西部发展差距拉大的问题。周绪红代表建议修改高等教育法。牟本理代表建议修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条文。江亦曼代表建议,加快制定社会方面的法律,如户籍法、公益和慈善方面的法律,制定网络法和区域发展不平衡方面的法律等。胡浩代表建议制定航天法。周多明代表建议,尽快修订完善预算法,制定转移支付法和国家机关人员编制法。冯海荣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的释义。(雷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