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2007级新生开始,学籍电子注册将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经过电子注册学籍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省教育厅1日转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细化了大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管理,如果学生在校期间要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将对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并予以报备。
从2007级新生开始,新生报到后,高等学校将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将及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复查包括核对以下录取信息: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入学年月;录取院校、专业,学历层次(本科、专科、预科),录取类型(统考、单招、保送等)。
根据规定,按预科录取的新生一律注册为预科,不得直接注册为本科或专科。
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分别在各自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将网站名称、网址告知学生。
高等学校未按国家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上网公布,责令高等学校退回所招学生。
此外,从明年3月1日起,普通高等学校将对外国留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统一实行电子注册。届时,新生如无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教育部将不予承认。需要注意的是,2008年以前入校的外国学历留学生,仍按原先有关规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