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起,《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为规范福州市建筑渣土运输,促进和保障福州建筑渣土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福州市物价局就市区渣土运输价格做出了“明码标价”。
根据《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的计算标准规定,福州市各建筑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运输里程在7公里以内的,核定载重量8吨的自卸车,每立方13.97-15.37元;核定载重量10吨的自卸车,每立方12.83-14.11元,核定载重量12吨的自卸车,每立方12.44-13.68元。此外,运输里程超过7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运价增加1.20元/立方。(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许流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