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泉州海关获悉,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的通知》,决定自10月1日起在福建、浙江、广东三省的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的管理措施,其中泉州市石井港成为第一批试点口岸,也是泉州目前唯一的一例试点。而列入第二批试点的晋江深沪口岸则需待具备电子报关条件,并完善检查设施后才能执行新政策。
据了解,新政策有两项突破性内容,一是每个对台小额贸易点今后将只设一家对台小额贸易公司,有效减少多头无序的竞争,克服当前“不实举报多”等不良现象的干扰;二是放开对台小额贸易台湾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
“这意味着对台小额贸易业务量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大,”泉州海关有关人士说,“原先受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的限制,贸易量的扩张一直受到制约。以进口台湾水产品为例,市场上最小的捕鱼船载货量在200吨以上,在100吨的限制下对台水产品贸易以前都无法开展。而现在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放开后,企业不仅经营成本和运输费用降低,贸易的品种也更加齐全,即在水果、台杂货的基础上增加了台湾水产品的进口,因此贸易量大幅提升。” (记者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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