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话广播
新闻 时评 交流 经贸 服务 文献 博客 论坛 视频 驻台 动漫 专题 图片
新闻大视野奥运广角青春在线国防新干线  奥运直通车  早安台湾主持人  听友之家
闽南话广播客家乡亲天天剧场中国民歌榜华语流行音乐潮文化时空诗文赏析台湾传真
    
内容搜索
关键字
 
地震 汶川 四川 奥运圣火 十七大 军演 和平使命 马英九 2008 奥运会 三通 两岸 组织 中国 北约 台湾
 
热点资讯
·世界聚焦北京 百年梦想今宵成真(图)
·人民日报:同一个世界 同一个梦想
·北京拥抱世界——写在北京奥运会倒计...
·陈云林接受江丙坤邀请 今年将访问台湾
·两会就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游签署协议
·四川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图)
 
专题推荐
·2008北京奥运会
·为台湾体育健儿加油助威
·我的奥运部落格
·助威奥运 两岸猜猜猜
·视频:你好台湾网恭祝两岸网友新春快乐!
·海峡两岸交流交往20周年回顾特辑
 
音视精品
·视频回放:国台办新闻发布会(2007年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
·行走两岸的知名主持人郑沛芳做客中央...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就陈水扁"台独"分裂...
·北京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庆祝活动
·美国国务院: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
 
 
福建出台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2007年09月06日
    厦门日报讯 (记者 佘峥)高校中什么样的学生才能算家庭经济困难?怎么认定?昨日,福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公布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这里的“高等学校”指的是正式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

  在如何认定上,《意见》提出了七个基本条件,即(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六)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设置为困难和特别困难两档,比例原则上按在校生的15%和5%评定。

    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年开学前启动,由学生自己提出申请。认定机构包括学校组织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的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的认定评议小组,其中,年级(或专业)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

    在监督上,《意见》要求,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意见》同时指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资金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给受助学生,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论坛】 【 】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
·台湾物价持续上涨 3万学童将学校午餐带回养家 07-11-15
·香港劳工福利局长:长者改善家居资助料6月推出 08-04-15
·台湾民众薪水追不上物价 痛苦谁来纾解 08-03-18
·台上班族薪水追不上物价涨 展开省钱大作战(图) 08-03-17
·健康家庭生活方式“FVN” 08-03-06
 
    相关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请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友情链接 中广网|中国台湾|华夏经纬|人民网海峡两岸|中新网|中国东南广播公司|海峡新闻网|闽海网|中国评论新闻网
Copyright ©2000-2007 China National Radio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对台湾广播中心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65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