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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副食品生活补助
2007年08月23日
    新华网福州8月22日专电(记者逯寒青)福建省民政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副食品生活补助,以缓解近期猪肉等副食品类价格上涨对这些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

    文件要求,全省各市、县要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近期猪肉等副食品类价格上涨而降低。

    文件提到,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实际补贴,各地应确保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对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原则上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12元,救助期限从今年8月至12月止。

    福建省民政和财政厅已要求省内各地,将低保补助金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临时救助资金在9月中旬前发放到低保边缘家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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