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2004年10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食用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准将油脂产品分为原油和成品油。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还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食用油的生产工艺是“压榨”还是“浸出”。新标准已执行了一年多了,达州市城区市场的散装油却不能让消费者放心。
散装油多为“三无”产品来路不明
目前,在达州市通川区和南城的很多经营食用油的副食店,所出售的食用菜籽油,多属无生产厂名、无生产日期、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很多业主只在一张纸或一块木板上,写明诸如“宣汉菜籽油”、“石桥清油”等字样,而这些油到底来自何处,只有经营者心里明白。
据一位业主介绍,他的门市经营的是本地乡下生产的菜籽油,这种油是由农村乡场上的小榨油坊生产出来后,送到门市来推销的。他称:“这种油的价格比正规植物油厂生产的食用油自然要便宜得多,质量也好。但这些小作坊加工的菜籽油确实存在质量不稳定的问题。”
一位从事饮食经营的老板说:“现在市场上卖的这些清油,色泽不透明,很混浊,有的是压榨质量的问题,过滤不好,有的很可能是往里面加了东西,很难说清到底是咋回事。”对于本地市民来说,大多有用菜籽油来烹饪的习惯,所以本地的“清油”也一直好销。但人们在选购清油时,又往往因为对其质量难以把握,也就常买到“问题菜油”。
容器使用混乱卫生令人担忧
散装油从进货渠道开始,一直到销售环节,其卫生状况就存在诸多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一是有的生产作坊和小榨油厂,不按规定使用装食用油的容器。去年,达县工商局就查获了用“聚醚多元醇”工业用的废旧铁桶来作容器,装食用菜籽油的案件,此次共查获“毒菜油”3吨;二是很多在市场上出售的菜籽油根本就是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菜油,多项指标难以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去年以来,达县工商局通过对本地市场的食用散装油进行随机抽检,结果表明,合格率极低,几乎为零。有的是卫生指标超标、有的理化指标达不到要求;三是经营者本身不注重食品卫生安全。在南城一家经营散装油的副食店,执法人员看到店里摆放的几个装散装油的大铁桶,铁桶外面粘满了黑油泥,其中有两个铁桶还敞着口,没有任何遮挡。一个满是油污的大塑料方桶,装了大半桶油是用来出售的,敞口上方仅用薄膜盖着,油桶外污渍斑斑,招来的几只苍蝇正飞在桶口上方盘旋不去。
与此同时,散装油的容器使用不规范也埋下了不安全隐患。个别商贩甚至用废弃的化工原料桶装油。据报载,经有关部门随机检测,目前散装油市场上的容器具有80%以上都不合格。
工商提示:慎购散装食用油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本地有关散装食用油的质量问题的举报正呈上升的趋势。其抽检的结果也表明,目前散装食用油的质量明显差于包装食用油。因此,建议消费者一定要慎购。
首先,目前市场上的散装食用菜油一般没有任何包装标志,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因无厂名与厂址,也没有生产日期与保质期,更无质量检验标准,销售时非常容易掺杂使假,不易监管。一旦出现了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恶性事件,因为没有直接证据很难给予处理,同时也不利于消费投诉的解决。
同时,散装油也为“潲水油”提供了方便销售的空间。近年来,令人作呕的“潲水油”事件在不少地方都时有发生。而一些加工“潲水油”的黑作坊,正是通过散装油市场,披着散装油的外衣进入到了城市居民的千家万户。不仅如此,掺假的劣质散装油各项指标都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由于这种散装食用油未经过精炼加工及有效处理,常常容易出现质量问题。国家规定食用油中的过氧化物不能超过10毫克,因为过氧化物严重超标会使食用油产生大量的低分子挥发物,如醛、酮等,而这类物质恰恰是对人体健康十分不利的,其中有些成分还可致癌。
其次,散装油密封不严,被阳光曝晒后,容易产生大量过氧化脂,有很重的“哈喇味”,这种“哈喇味”对人的食道会产生强烈刺激。用这种油炸炒的食品很容易变黑,人食用后还会危害到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严重的还可能致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