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的消息称,台湾“行政院”周三宣布,批准一项监管修正案,首次允许台湾本地共同基金,投资包括在港上市H股在内的大陆企业股票。
台湾“行政院”周三批准一项监管修正案,该方案将首次允许台湾本地共同基金投资包括香港上市的H股在内的中国大陆企业的有价证券。
另据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全球谘讯网上的一份声明显示,台湾共同基金投资中国有价证券的上限,定为基金资产的0.4%,投资H股及红筹股的合计上限,定为基金资产的10%。
据悉,H股是指注册地和总部均位于中国大陆的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红筹股则是指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在香港、但其多数资产在大陆的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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