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8年初大陆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大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并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据统计,大陆每天塑料袋消费数目达三十亿,长期以往造成的白色污染为将来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巨大的隐患。而“限塑令”的出台正是因应环保诉求,使得大陆在防患与治理环境污染上走在了世界的前端。
在“限塑令”步入倒计时之际,有人担心企业商家增加成本,造成客源流失或者恶性竞争;有商家积极主动表示配合政策施行,以环保大局为重。其实,就以台湾“限塑令”颁布实施的几年时间来看,“限塑令”实施虽历经曲折,但也是成果显著。一方面,法令下达,商潮暗流涌动;另一方面,此举潜移默化地影响到民众的环保意识,久而久之对于提高民众素质不无裨益。
2001年3月,台湾“再生资源管理法”草案出炉,规定塑料袋在一定规模内的商场只卖不送。2002年,台湾主管部门将购物用塑料袋列为第一批限制使用对象,塑料袋不再免费提供,要花2元新台币买;且业者不得提供厚度在0.06厘米以下的塑料袋。然而由于各方面因素,“限塑”政策名存实亡,饱受外界批评。2006年1月,台当局宣布自3月份起,将全面取消对有店面餐饮业购物用塑料袋厚度及不得免费提供的限制,改由源头课税的方式,希望以价制量,扭转此前越禁用量反而暴增的窘境。且在同年5月份,台当局“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全面扩大塑料袋回收利用行动的规模。
台湾的前车之鉴,大陆可以之为师。在伊始政策颁布之际,台当局主要以硬性规定限制使用,然而所造成的问题是,市场的需求并未能令使用数量显著减少,而塑料袋厚度的增加使实际的包装袋塑料用量大幅增加。但也非毫无效果,民众的环保意识逐渐得到增强。在后来台当局的环保措施当中,逐渐以软性的增强民众环保自觉性教育来替代生硬的政策法令。若民众不能自觉地减少塑料袋用量,塑料袋垃圾仍是严重的问题;只有在民众环保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后,遂能达到“以柔克刚”的目的。
实际上,台湾前期的“限塑”政策失败表明,塑料所带来的环保问题并不在于塑料本身,而在于使用塑料的人。解决环保问题的治本之道在于引导与规范公众的环保意识与资源再生意识,简单的“限”或者“禁”并不能抽薪止沸。有人试图从塑料袋替代品上寻找解决知道,但无论是哪种替代品,都要尽量执行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只有从源头使用上减量,才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所在。
所幸的是,基于环保理念,大陆台商对于“限塑”政策普遍表现出理解态度。据岛内媒体报道,从事百货、服装、五金等行业的台商表示,和台湾一样塑料袋收费,将导致商家成本增加,但是为了配合政府环保政策,仍将全力配合。也有业者也表示,既然环保购物袋的宗旨在于重复使用,这就意味着这些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具有极高的流动性,商家可以出售购物袋的广告权,从而大大降低成本和售价。实际上,“危机”与“商机”总是并存,最终如何盈利、能否盈利就要看业者是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新机遇。(文/郑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