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让台商子女在龙岩市接受良好的中小学教育,根据《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现就台商子女入学工作编制如下入学指南:
一、台商子女在龙岩就读中小学,享受优惠政策
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台籍工作人员(或台籍干部)子女。台商子女入读龙岩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立中小学,一律免交借读费和任何形式的赞助费。
台商子女入读小学,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办学水平较高的小学就读。台商子女小学毕业,继续在龙岩上初中的,龙岩市区按初中招生政策对口升入初中,七县(市、区)按当地初中招生政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予以安排。
台商子女新来入读初中的,按就近原则安排到办学水平较高的初中学校就读。
台商子女初中升高中享受中招加分照顾(具体加分照顾办法见当年中招文件),并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口本、暂住证、成绩单等)。
三、台商子女入学程序
申请在龙岩市直学校入学的,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申请在七县(市、区)入学的,由监护人向县(市、区)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所在县(市、区)台办审核后,由县(市、区)台办统一报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台商子女入学受理时间、地点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提前一个月、其它年级入学提前一周,由市(或县、市、区)台办将学生资料汇总后,统一到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办理。
五、台商子女入学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597-2321722(小学)、0597-2319011(初中)
市台办:0597-2323152
龙岩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